<%'--------定义部份------------------ Dim Fy_Post,Fy_Get,Fy_In,Fy_Inf,Fy_Xh,Fy_db,Fy_dbstr,Kill_IP,WriteSql '自定义需要过滤的字串,用 "|" 分隔 Fy_In = "'|;|and|(|)|exec|insert|select|delete|update|count|*|%|chr|mid|master|truncate|char|declare" Kill_IP=True WriteSql=True '---------------------------------- Fy_Inf = split(Fy_In,"|") '--------POST部份------------------ If Request.Form<>"" Then For Each Fy_Post In Request.Form For Fy_Xh=0 To Ubound(Fy_Inf) If Instr(LCase(Request.Form(Fy_Post)),Fy_Inf(Fy_Xh))<>0 Then Response.Write "" Response.Write "非法操作!系统做了如下记录↓
" Response.Write "操作IP:"&Request.ServerVariables("REMOTE_ADDR")&"
" Response.Write "操作时间:"&Now&"
" Response.Write "操作页面:"&Request.ServerVariables("URL")&"
" Response.Write "提交方式:POST
" Response.Write "提交参数:"&Fy_Post&"
" Response.Write "提交数据:"&Request.Form(Fy_Post) Response.End End If Next Next End If '---------------------------------- '--------GET部份------------------- If Request.QueryString<>"" Then For Each Fy_Get In Request.QueryString For Fy_Xh=0 To Ubound(Fy_Inf) If Instr(LCase(Request.QueryString(Fy_Get)),Fy_Inf(Fy_Xh))<>0 Then Response.Write "" Response.Write "非法操作!系统做了如下记录↓
" Response.Write "操作IP:"&Request.ServerVariables("REMOTE_ADDR")&"
" Response.Write "操作时间:"&Now&"
" Response.Write "操作页面:"&Request.ServerVariables("URL")&"
" Response.Write "提交方式:GET
" Response.Write "提交参数:"&Fy_Get&"
" Response.Write "提交数据:"&Request.QueryString(Fy_Get) Response.End End If Next Next End If%> 萍乡市档案信息网
首 页 局馆简介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工作动态 | 公共服务 | 馆室推介 | 兰台纵横 | 声像档案 | 档案简报
萍乡市档案局政务公开指南

一、 工作职能

1、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编制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市直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区)的档案业务工作。
3、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和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
4、负责档案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档案科学技术与理论研究,推进全市档案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与现代化建设。
5、制订全市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接收和统一保管市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和现行文件,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7、负责调查、征集与我市有关的散存在社会和其他门类的档案资料,不断丰富馆藏。
8、负责全市档案编研、信息开发、利用与管理,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档案局对以下档案行政项目予以审批或核准:
1、 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卖、转让或赠送。
2、 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长期限移交档案。
3、 自形成之日已满30年的档案,市档案馆认为到期仍不宜开放,需延期向社会开放。
4、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
5、 对未受过档案专业知识教育的档案专职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可上岗。
6、 对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的设置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 行政审批程序

1、对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卖、转让或赠送档案,档案的所有者应以文字的形式向市档案局提交申请报告,局保管利用科受理预审,形成初步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批准。
2、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向档案馆移交进馆档案的立档单位,须向市档案局提交书面申请,由局保管利用科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调整移交期限。
3、各县、区档案馆对保管期限虽已满30年的档案,但根据其内容不宜向社会开放而需延期向社会开放,县、区档案馆须报送专题报告,局保管利用科进行初审,经分管领导同意,交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后,由市档案局审查批准。
4、凡需利用市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档案,利用者应持有介绍信与局保管利用科联系查档事宜,经同意后方可提供利用;对需利用党委会议记录、政府常务会议记录以及党和国家重大政治事件且未作出结论等涉密档案资料,还须经分管领导审查和市政府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供利用。
5、对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的设置,由局业务指导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再提交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按有关审批程序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6、对档案专职人员的上岗资格审查,由局业务指导科按有关规定核实、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形成共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行政处罚依据、种类和标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江西省档案管理办法》、《江西省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暂行)》、《萍乡市档案管理办法》。
2、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标准:见文件。